参选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推选条件:
- (一)参选个人或组织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独立法人;港澳台同胞及独立法人;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并有重大贡献的外国政要或高官。
- (二)参选业绩为参选个人或组织的2021年实际业绩/事迹。
- (三)参选事件为境内媒体率先报道的、中国涉海领域2021年发生的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事件。
参选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推选条件:
本届郑和航海风云榜推选活动设立9个榜项
- 2021年最佳航运公司(2个)
- 2021年最受欢迎的船员培训机构(2个)
- 2021年最佳港埠企业(集装箱)(1个)
- 2021年十佳船舶(10个)
- 2021年最佳船员服务机构(2个)
- 2021年最受欢迎的船舶管理公司(2个)
- 2021年最佳海事基层监管机构(2个)
- 2021年航海风云事件(10个)
- 2021年航海风云人物(40人/个)
- 领航人物(10人/个)
- 杰出海员(20人)
- 创新探索先锋(10人/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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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的船队总运力大于100万载重吨(包括五星旗船和方便旗船),其中自有及光租船舶数量超过20艘且每艘超过3000载重吨。
2、企业主营业务营收增幅及净利润增幅位居行业前列。
3、企业安全环保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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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榜项重点关注服务船员考试、培训的相关机构。参选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从事船员培训的法定资质与条件。
2、课程设置、教学模式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
3、培训规模高于国内同行业平均水平。
4、船员考试通过率、船员就业率、雇主美誉度等方面均居于行业领先地位。
5、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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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集装箱吞吐量和主营业务利润率居于行业领先水平。
2、安全生产与节能减排业绩突出。
3、转型升级有实际举措,技术进步成绩明显。
4、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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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际救援、抗击海盗、抗击疫情、海洋科考或其他领域有突出贡献或事迹。
2、2021年获得中国海事局安全诚信船舶/USCG21世纪质量船舶称号。
3、技术先进、安全环保、经济效率高,各项性能指标都达到一流水平,在同类型船舶中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4、过去三年PSC/FSC检查无滞留,东京备忘录和巴黎备忘录平均每次检查缺陷数不超过3项,没有被我国海事管理机构列入“重点跟踪船舶”名单。
5、在遵守我国船舶排放控制区政策、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有关规定方面,近三年内没有受到我国海事管理机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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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海事局颁发的船员劳务外派机构有效资质证书。
2、疫情期间,在服务船员换班、船员安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或有突出事迹。
3、服务船东、服务社会的口碑优良。
4、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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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榜项将对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分类推选,每类最终有1名上榜。参选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国有企业管理的船舶不少于20艘;非国有企业管理的船舶不少于10艘。
2、参选公司所在船队接受PSC检查滞留率、缺陷率优于平均水平,三年内无等级以上事故。
3、近三年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外部审核中无严重不符合项,一般不符合项平均不多于5项。
4、参选公司2021年所管船舶有获中国海事局诚信船舶/USCG21世纪质量船舶案例。
5、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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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评者应为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系统的海事处或航保基层单位的非省级机构。
2、创新有为、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直属海事系统或航保基层单位的年度先进集体。
3、监管服务备受行政相对人好评。
4、连续三年没有廉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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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榜项关注大航海领域发生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事件:
1、该事件对我国经济社会、科学技术或国家安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或能够象征我国航海领域的未来发展趋势。
2、该事件已经引发国内外比较广泛的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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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榜项关注大航海领域在以下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领航者:
(1)在弘扬郑和精神、繁荣航海文化方面有突出贡献。(1名)
(2)在海洋强国、航运强国、造船强国建设中具有创新性战略思维,或领导行业、单位做出突出贡献并具有典范或价值引领作用。(3名)
(3)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有重大贡献。(1名)
(4)在引领航海教育发展方面有创新性贡献。(1名)
(5)在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合作共赢做出显著贡献。(1名)
(6)在企业发展探索中取得明显成效,业绩居于行业前列。(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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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榜项参选者应为国家人社部《职业(工种)岗位分类及其代码》中列明的2类船舶技术人员(甲板部技术人员、轮机部技术人员)。参选者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海员岗位上技术超群,有突出贡献。
(2)疫情期间坚守岗位,为物资运输、保证供应链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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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榜项重点关注在航海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队,参选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或为主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2)主持或为主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得中国航海学会、中国海洋学会、中国造船工程学会2021年特等或一等科技奖。
(3)主持或为主完成的科研成果2021年以来得到广泛应用或取得巨大经济效益。
(4)通过改革实现资源整合、专业整合和结构调整,提升了产业或企业竞争力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5)在市场拓展、工程项目实施、业务项目实施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有明显示范效应。
(6)在海洋、航运、造船、港口、水工、渔业等领域的装备仪器系统产品质量、市场份额和核心技术掌控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并获得较好经济效益。
(7)在推动企业绿色生产、可持续发展方面贡献突出。
(8)在守护水上安全的工作中立足岗位、勇于担当,在航运事业和经济发展中坚守匠心、甘于奉献。
注:本项推选的团队可以是企业和独立机构的部门,也可以是中小微企业的管理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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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推选对象2022年3月28日至5月7日,在郑和航海风云榜微信公众号、海事服务网CNSS及合作媒体平台对外公布推选方案,接受行业推荐或自荐(附书面推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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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8日至5月25日,组委会秘书处审查参选者资格并向组委会报告汇总信息,确定《候选名单》,在郑和航海风云榜微信公众号及海事服务网CNSS公示,并展开投票。(二)确定和公示《候选名单》并开展线上初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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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线上初选公示2022年5月26日至6月1日,线上投票结果将在郑和航海风云榜微信公众号及海事服务网CNSS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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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日至6月20日,组委会暨评议委员会择机商定复选结果,按不低于1:2的比例产生提名名单,在郑和航海风云榜微信公众号及海事服务网 CNSS 公示。(四)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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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终选2022年6月21日至7月9日,组委会择机召开会议决定终选议程与相关重大事项后,评议委员会审议《提名名单信息公示报告》,进行投票,产生郑和航海风云榜2022年推选活动终选结果(即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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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郑和航海风云榜推选活动将于7 月11日在大连中国航海日论坛现场暨航海活动周上发布榜单。届时,在郑和航海风云榜微信公众号、海事服务网CNSS及其他合作媒体平台第一时间对外公布榜单。揭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