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海涛
范海涛律师,曾任远洋船舶驾驶员,现为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海事律师。范律师先后获航海学士和硕士学位,上海交通大学在职法律硕士。多年来范律师一直专注于海事海商案件,包括船舶碰撞、船舶污染、海上人身伤亡、海难救助、沉船打捞清除等;海上保险;船舶建造、船舶买卖及船舶修理纠纷;船舶融资与抵押纠纷等。
浅议受行政主管机关指派的打捞行为性质认定及建议
船舶沉没,部分集装箱脱离船体并漂浮于海面的情况并不鲜见。一般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为了船舶航行的公共安全,会立即指令就近打捞公司前往事发水域打捞漂浮集装箱。这种受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指派、委托的打捞公司在船舶沉没后仅对漂浮集装箱打捞的行为的法律性质该如何认定?
从一起船舶碰撞案谈狭水道条款和对遇局面条款的适用
在本文所涉的船舶碰撞案例中,《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九条“狭水道”第1款和第十四条“对遇局面”第1款似乎同时符合适用要件,但经过分析和论证,笔者认为应当适用“狭水道”第1款的规定。
浅析上海吴淞口警戒区内船舶航行避让规则及建议
笔者曾任职船舶驾驶员,目前作为一名海事律师,主要处理海事类案件。由于职业习惯,笔者一直非常关注船舶之间的避让关系,尤其是复杂航段内船舶之间的避让关系。